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宣判:都侵权互相致歉

25.06.2015  17:43
原标题: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宣判:都侵权互相致歉

人民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李婧)因崔永元在网上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类似内容的微博,方舟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2014年1月将崔诉至法院,索赔32万元。崔永元提起反诉,并索赔67万元。该案于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双方的微博论战经历了从正常讨论公共议题向恶意人身攻击的性质转变,均有借机诽谤、侮辱对方的主观恶意。因此,不能以部分微博尚属于合理质疑,批评和意见表达的范围,就否定二人主观上均产生了侮辱、贬损对方名誉的概括恶意,判决双方分别发表声明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损失共4.5万元。

本案起源于方、崔二人的一场微博骂战。2013年9月起,双方就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网络争论,方舟子诉称崔永元转发了各种谣言,对其构成了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请求判令删除微博内容、刊登道歉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32万元。崔永元称自2013年9月9日起,方舟子在其腾讯微博和搜狐微博上发表了大量侵犯崔永元名誉权的言论,侵权微博量及浏览量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恶劣社会影响。故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7万元。

本案于2014年7月23日开庭,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未亲自到场。

开庭时,方舟子一方称,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攻击方舟子,其中有“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它的骗法”、“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的内容。崔永元答辩称自己并未侵权,涉诉微博是崔永元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为了批评、驳斥方方舟子的错误言论而发表,没有诽谤、侮辱其人格的内容,不侵犯名誉权。反诉中,崔永元则称方在微博中骂了自己,用了“疯狗”、“下作”、“伪君子”,“与残害儿童的罪犯抱团”、“杂交的奇葩”等语言侮辱谩骂,还质疑自己的电影、纪录片以及公益项目。对此,方舟子答辩认为,其言论均是有根有据的的合理质疑。作为公益项目,每一位公民均可对其规范运作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更何况其公益项目确实存在不规范之处,不构成侵权。还有些微博评论是针对崔永元侮辱诽谤的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