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创新须有规则

28.07.2016  02:35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提出和人们对旅游产品需求的日益旺盛,旅游产品的创新呈蓬勃之势。变革、创新使旅游产品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也给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和任何事物的变革过程一样,旅游产品在创新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创新虽然要打破一些旧条条、旧框框的约束,但也不是随心所欲、盲目随意的代名词,它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旅游产品作为一种公共性、公益性非常强的产品,和周围的事物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关系直接影响到产品创新的成功与否,必须认真处理好。

一、旅游产品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哄而上,无序发展。现在,各地开发旅游产品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旅游的发展,旅游的产业地位、社会地位得到空前提高,旅游产品得到空前丰富,另一方面也带来一些问题,全国重视旅游,各地不顾条件、不讲基础,一哄而上地发展旅游,使旅游发展、产品创新存在着无序发展之忧。

盲目追新,不切实际。不少旅游产品在创新发展过程中,盲目追求高大上、新奇特,走上了脱离实际之路。一是与发展的需要相脱离。如有的景区,核心资源本有限,但动辄要几平方公里、几十平方公里面积的土地,轻说是盲目追大,重说是圈地运动。二是与旅游发展的内在规律相脱离。有的景区,不管体量大小,也不管接待量、游客容量多少,都把进出通道修得宽之又宽,表面气派,却忘了“曲径通幽”“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旅游意境。三是与游客的需求相脱离。有的宾馆标新立异,只追高档,搞得电视打不开,龙头不会用,网络上不去,这种“制造麻烦”的创新起码不是健康的创新。

随意粗放,质量低劣。一是产品随意性强。随着旅游发展热的不断升温,投资旅游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多投资者原来没有涉足过旅游业,但因有钱,一迈入旅游业就想“拔头筹”,争第一,使得旅游产品中的“拍脑袋”工程增多。二是只重形式不重内容。一些旅游产品只追求形式上的“”,外表上的“”,不注重产品的内涵,既没有“灵魂”,也没有“骨骼”;既无景区应有的体量,也无景观应有的美感。有的旅游产品只注意有没有“存在感”,而忽视了更加重要的服务功能。三是只讲速度不讲质量。片面追求速度导致产品质量低劣,这既是对游客的不负责任,也是游客投诉增多的重要原因。

二、旅游产品创新应遵循的原则

有序原则。笔者并不是旅游产品创新的反对者,相反,是积极的鼓励者和热心的参与者,欢迎各个行业、各界人士都热心支持、积极参与旅游产品的创新,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但旅游产品是一种大众产品,不是一件自我欣赏的东西,它最终是要进入市场的。凡是进入市场的东西,就要接受消费者的检验,就存在一个质量问题。要保证质量,就必须发展有序,管理有序。而发展有序的前提是管理有序。产品可以大家去做,创新可以人人去搞,但是,应有统一的质量标准,统一的验收程序,统一的管理部门。为此,必须抛开部门利益,树立全局观念。

美感原则。旅游是一种美的旅行、美的活动,得到的应是美的感受、美的体验。因此,我们提供的旅游产品不能脱离美感原则,创新不能把美创没了。美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包括视觉美、听觉美、味觉美;包括整体美、环节美、过程美、细节美;包括景区景点美、住宿餐饮美、管理服务美。这些都是旅游创新应该关注的事。在产品创新的每一个种类、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都应该比过去更美,而不是单独地为了一个“”,弄巧成拙,弄美成丑。这种美,不一定就是大红大绿,五彩缤纷,也并不都是“高大上”。有时,落花更有情,流水更有意。关键是要创出“味道”,创出“意境”,让人感受岀美。

生态原则。生态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旅游安身立命的根本。人类之所以有旅游,首先是生态的吸引。所以离开了生态,旅游产品的创新就必然是败笔。生态包括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是构成旅游产业的两大资源,也是旅游产品创新的两大基础。产品创新不能以破坏生态,牺牲环境为代价。要树立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理念,通过旅游开发、产品创新,只能使山更青、水更绿,环境变得更美,生态变得更好。要尊重自然规律,少搞或不搞“南树北调,北花南移”之类的事,既劳民伤财,又破坏生物链。在人文生态方面,要尊重历史,尊重风俗,历史可以再现,但不能篡改;风俗可以利用,但要还原真实。

集约原则。集约原则应该是我们办一切事情的出发点,旅游产品创新亦然。但在这方面,旅游开发包括产品创新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受错误政绩观影响,想一口吃成胖子,把一个地方能开发的旅游资源都去开发,造成产品低劣,资源浪费。二是一哄而上,都搞旅游,争抢资源,同样造成资源浪费。三是贪大求洋,盲目追高。旅游产业是个创意无限的产业,但也是个资源依托型的产业。旅游资源,有的可以创造,有的不能再生。“留有方寸地,留给子孙耕”。老天爷、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资源,不能被我们一代人用光,更不能糟蹋,也得想想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所以旅游开发、产品创新,一定要坚持集约、节约的原则,做到有智慧、有眼光、有计划、有节制、有余地。要因地制宜,因项制宜,看准项目,讲求效益,讲求质量,力保成功。不能借旅游发展之名,行占有资源之实。

协调原则。协调是旅游产品建设、更是旅游产品创新应该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旅游产品不管是大还是小,不管整体还是局部,都存在协调问题。协调贯穿于产品的全过程、全方位。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与不好,关乎产品的品质品位,甚至关乎开发创新的成功与失败。协调包括环境的协调,一个旅游产品,不管是大是小,都要和它所在的环境相协调,在用材、色彩、风格等方面与环境相近相似。主题的协调,在文化主线、建筑风格、景观组成等方面,都要和产品所反映和表现的主题相协调。风格的协调,产品风格要与产品所反映的历史、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局部风格要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特色原则。“创新有成,在乎品位,品位之道,在乎稀有”。什么叫创新,雷同不是创新,抄袭更不是创新。创新就是创别人没有之新,创别于常规之新,创形式内容之新,创世上唯一之新,这就是特点。一个旅游产品,不管是什么立意,不管是什么类型,不管多大体量,在符合旅游产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必须做岀特色。这种特色,有的是整体的,有的是局部的;有的是物质形态的,有的是文化形态的。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只要做岀特点,反映特色,做到精致,甚至唯一;遵循规律,善于改变,高出其它,这种创新就是成功的。

三、旅游产品创新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创新与标准的关系。中国的旅游特别是旅游产品主要是靠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的,这也是中国旅游发展的一大特色。几十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制订了许多旅游产品标准。正是有了这些标准,使旅游发展和产品建设有了准绳和规范,也正是有了这些标准的引领,我国旅游从一个旅游小国弱国发展成为旅游大国强国。旅游标准在我国旅游发展史上功不可没。旅游标准固然重要,但固守标准,一成不变,创新将无从谈起。这里就出现了创新与标准的关系问题。怎样处理好这对矛盾?笔者认为:一是要敢于突破标准。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我国旅游的各类标准,是在旅游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制订和完善的,有的标准已经沿用了几十年,里面的内容、要求有的已不适应现在的需要;再则,过去旅游产品单一,现在新出现的一些旅游产品并没有标准,对于这些,就要敢于突破。二是不能完全抛开标准。创新可以突破某些标准,但也不能无视标准。完全按照标准来,循规蹈矩,不叫创新,完全抛开标准,另搞一套,也不是创新。旅游产品,既要有创新,也要有标配。比如,景区要有游客中心、旅游厕所、休息设施这些标准设施。三是要尽快完善标准。制订标准的单位要根据旅游发展的情况和游客的需求,对过时的标准及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对新出现的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制订新的标准。

2.创新与坚持以人为本的关系。旅游产品是为人即游客服务的,所以创新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个前提,切莫把人本化给丢了。以人为本,笔者的理解就是做到满足需要、简单、方便。一是满足需要,就是要满足人的生理、生活、审美等需要。例如,现在大部分的宾馆酒店没有晒衣设施,只提供洗衣服务,这当然也需要,但试想,有多少人会把衣服拿给酒店洗?多花钱不说,主要是担心不卫生。创新就可以从这些不人性化的东西下手,宾馆房间应有晒衣设施,特别是度假型、养生养老型、体育运动型的景区和宾馆。二是简单,怎么简单怎么弄,越简单越好。旅游产品是一种大众产品,要简单好用,大家都能接受,都会使用。就像相机,当初搞得很复杂,很专业,所以它只能为少数专业人士所接受、所拥有。后来发明了“傻瓜”相机,大家都会用,于是相机走进寻常百姓家。再后来,它跟手机结合在一起,成了每个人的随手之物。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个简单道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有的旅游产品,一味追求新奇特,追求高大上,搞得游客看不懂,不会用,甚至接受不了。比如,有的宾馆网络上锁、电视机打开程序复杂、水龙头搞得奇奇怪怪、抽水马桶过于现代化,虽豪华高档,游客却高兴不起来。三是方便,一眼看到,信手拈来。比如,入住宾馆,许多事情都靠电话联系,但许多宾馆查电话号码要翻厚厚的一本服务指南,这就不方便。应该把最常用的号码单独标示出来贴(放)在最显眼处,或者搞全国宾馆服务统一号码,实行一站式服务,任何服务一个电话全能解决。

3.创新与大众审美习惯的关系。一般来说,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绝大多数人是有同样的标准和感受的。对美和丑的感知,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现象,是受一种文化的长期熏陶,在人的头脑里形成的印象、形象和领悟,转而成为一种大众的共知和共识。当然,美和丑也有时因人而异,一些特殊人群和大众的审美观是不同的。旅游产品是一种大众产品,是为广大游客服务、享用的,所以旅游产品的创新要符合大众的审美要求,不能为了“”,或迎合少部分人的审美要求,而过分地追新猎奇,不能过于生癖,更不能搞玄学。比如有的雕塑、小品搞得过于抽象,游客看不懂。有的景区,本是反映本土文化的,却搬入一些西方的东西,不但在文化上不协调,也不符合中国大多数人的审美习惯。(作者单位:赣州市旅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