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举措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成效

10.12.2015  22:11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各市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时,积极探索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各地认真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建立联系点,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在思想上解惑、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如南宁市在各社区先后成立了“民族之家”或“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方便畅通的办事渠道,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在经商、就业、子女上学、欢度民族节日、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是各地切实落实三级责任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建设。各地充分发挥社区在教育、帮助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落实城区、街道、社区的三级责任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建设,夯实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工作。

  三是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南宁、柳州、桂林等有回族群众聚居的城市,能充分尊重回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在清真饮食、土葬、宗教信仰等方面充分满足回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其他市、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能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风俗习惯,尽可能地提供服务和帮助,满足一些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