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超市”更要呼唤契约精神

08.06.2015  18:16

  这场“信用”的试验再一次表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只是靠道德自律就能做到完美无瑕,信用社会是法律契约关系的社会。

  本报评论员 郑莉娜

  6月6日,芝麻信用在北京、杭州两地试验“无人超市”。超市里没有营业员,购物、付款全部由顾客自助完成。芝麻信用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个小试验帮助大家感受信用的力量与被信任的感觉。据媒体报道,北京有人拿走价值不菲的烟酒,却只支付了10元钱,杭州6日当天应收账款和实际收款相差了3000元,付款率82%。

  这场“信用”的试验再一次表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只是靠道德自律就能做到完美无瑕,毕竟“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到“信用”背后的契约精神的建立,以此来加强信用体系的制度化建设,才能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体系。

  信用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一个人借你钱没打借条最后不认账,这属于道德问题。打了借条违约不还,这是法律问题,“借条”其实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民法上就称为“借款合同”,合同确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不信守合同,必须赔偿损害。因此,信用社会绝不是借钱不需要借条的社会,信用社会是法律契约关系的社会。

  “契约必须严守”,这是来源于罗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用法律为社会诚信保驾护航,是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源于罗马法中的“善意”,也就是善良诚实之意,法国、德国、日本、瑞士的民法典都有关于诚信原则的规定。

  以1912年1月1日生效的《瑞士民法典》为例,其中规定:“任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均应依善意为之。”所谓善意,要以诚实、有信用为基础。100多年来,瑞士民法典几经修改,但本规定未改动一字。在瑞士若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乱停车阻碍他人出行,这些“小恶”累积到一定程度,会被邻居视为“没有信守保持良好居住秩序的约定”,有可能被房东扫地出门,再想租到房也困难重重。正如富兰克林所言:“失足,你可能马上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信用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商业精神。诚信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利益相关者而言,是重要的行为原则,也是基本的“底线道德”。然而,近些年,我国相继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拖欠薪资、违法转包工程、欠税欠债、行业黑幕、消费陷阱等,也让公众对社会的诚信和道德发出质疑。如果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被要求出示信用信息,比如投标一些大项目或者其他合作时需要出具信用平台的信用记录,那企业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忽视自身信用,毕竟,谁都不想因为自己的信用问题而失去机会。由此可见,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要有监督、追究与制裁机制,来确保践行诚信,使失信者到处碰壁,良信者处处获益。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去年已经上线运行,通过它,个人及法人信用状况,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市民卡服务网点进行查询,更重要的是,它将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告诉人们信用是“有价值”的。

  只有一个社会中的公民讲诚实、守信用,才能保障制定的良好的法律真正得到人们普遍的遵守,而人们的普遍守法则是衡量一个良序法治社会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