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神鹰:“无意查丢”比“开房丢枪”更可怕

26.05.2014  16:24

  有枪真好,可以用它来保家卫国、维护正义、除暴安良……可是枪也如同硬币的正反两面,它一旦被坏人持有,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基于后果严重性,言论舆论场围绕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开房丢枪”一事的评论铺天盖地,交警队长开房丢配枪暴露出啥、交警队副携枪开房意欲何为、现实版“寻枪”何以屡屡上演、丢枪开房腐败为何只是行政记过、“失去控制”怎成隐瞒真相的“烟雾弹”、同是丢枪为啥有人双开有人记过、“开房丢枪”的“故事”不该如此枯燥……

  笔者综观合江县公安局对待“开房丢枪”一事的态度以及所作所为,认为“开房丢枪”固然可怕,但比这更可怕的是“无意查丢”。以下便是见证:

  其一,避“”。对于“丢枪”一事,警方表示,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试图以含糊其辞的“失控”来掩饰淡化“丢枪”的严重恶劣性质,这与“窃书不能算偷”的强盗理论有何两样,这不是典型的避“”吗?我们总算大开眼界“恍然大悟”,惊叹:原来,有一种“丢枪”叫“暂时性失控”。

  其二,庇“”。无论是“丢枪”,还是“暂时性失控”,都难以掩盖违规用枪的严重性,特别是枪离身之后的“惊恐1小时”,万一宾馆服务员心怀歹念,将枪拿走了藏起来,或者售予不法分子,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但这些严重性似乎被警方忽略不计,当事人仅被停职检查20天便官复原职。原来,违规用枪的成本和代价不过如此,这不是庇“”又是什么?

  其三,无力查“”。许江被曝问题有三:一是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二是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三是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合江县公安局纪委的足够重视,深入查一查的。但从警方的回应看,要么否认“丢枪”为“暂时性失控”;要么只听当事人辩解;要么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似乎所有问题成“本故事纯属虚构”。有些问题,肉眼可测,开动大脑可想,难怪有评论说,“开房丢枪”的“故事”不该如此枯燥。

  我们只能这样理解,“开房丢枪”是警方内部的丑闻,为了维护自身声誉,于是警方避“”、庇“”、无力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笔者以为,管住管好枪支极其重要,千方百计做到让一支枪为暴恐分子所用。“丢枪”无小事,有关方面必须高度重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