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驳“色情无罪”:中国决不能容许卖淫合法化

20.02.2014  13:57

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扫黄”风暴,已经席卷全国。

近日,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公布,2月9日以来,各地查处卖淫嫖娼治安案件1300余起,查破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和组织淫秽表演等刑事案件181起,打掉涉黄犯罪团伙7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1名,停业整顿涉黄场所2410家。

在公安机关重拳“扫黄”的同时,关于“卖淫有理、色情无罪”的杂音时常出现在网络,在民间流传多年的“卖淫合法化”观点也再次出现。有关研究学者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卖淫合法化”论调都与我国国情格格不入,中国决不能容许卖淫合法化。

卖淫行为严重破坏法治

刘文彦是我国最早的禁娼政策执行者和研究者之一。在全国妇联工作多年的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即跟随公安部参与各地“扫黄”工作,并由此关注、研究中国大陆查禁取缔卖淫嫖娼问题长达30余年。

在刘文彦的印象里,中国最早的禁娼,源于卖淫行为引发大量性病。

在谈及卖淫行为危害时,大多数学者都会从该行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谈起。西部某市卖淫女子教育所早年的一份统计显示,该所收教的99名卖淫妇女中,患有淋病、梅毒等性病的达88人,占88.88%。该所收教的嫖客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患有各种性病。

20多种性病在卖淫嫖娼人员中无情地产生、传播、蔓延,使很多人深受其害,给社会带来灾难。”该所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一份报告中透露,中国的艾滋病经性传播比例达87.1%,主要由于不安全的性行为增加导致。

刘文彦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危害健康、破坏家庭等是卖淫嫖娼行为最传统的几类危害。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危害面更加广泛。

破坏社会主义法治,这是最根本的。我国现有多部法律都明确卖淫嫖娼违法,在此前提下,这类行为严重破坏法治。”刘文彦分析。

对社会主义文化的冲击是卖淫危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刘文彦认为,卖淫嫖娼行为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

在损害大众文化的基础上,它会滋生、助长各类权力腐败,这不但会对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价值观造成巨大冲击,也会影响政府公信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宏君对记者说。

刘文彦通过其多年禁娼工作经历告诉记者,除了直接相关的危害外,卖淫嫖娼行为还将诱发大量治安问题:“黄、赌、毒、黑”是一家的,只要有卖淫嫖娼,就一定会有后续一系列犯罪。

还有一块不能被忽略,就是对妇女权益本身的侵害。”刘文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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