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月16日-2014年7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6月16日-2014年7月4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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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 日期 | 文号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6.17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6.16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省汇邦矿业有限公司铅锌银矿200t/d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6.23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6.24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赣州荣德有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500吨钨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6.24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余恒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良山寨口铁矿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6.25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九龙脑矿区年采选15万吨钨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7.3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樟东坑矿区年采选10.5万吨钨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7.4 |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余市高志环保科技电镀工业园有限公司新余市电镀集控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