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月27日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27.10.2014  10:05
  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10月27日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部署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10月24日,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分行联合召开了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储粮江西分公司总经理由伟、省粮食局副局长刘福元、农发行江西分行行长助理韩闽军分别进行了部署,三家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区)粮食局、农发行支行、中储粮直属库、委托收储库点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由委托库点收购,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严格执行粮款结算政策;二要通过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尽快完成国家划转最低收购价粮的销售工作和做好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工作,申请新建钢罩棚等措施,抓紧腾仓并库,解决收购仓容问题;三要维护好收购秩序,严格遵守收购准侧,让农民交售“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收购中的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要抓好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安、粮安”。

(办公室  陈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