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12月31日启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31.12.2013  02:24

普查数据要保密 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市总体部署,我市将于明日开展九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本次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也就是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根据安排,国家统一规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针对大家关心的“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有关部门会不会以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问题,市统计局局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余明义明确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浔阳晚报 记者包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