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10月23日:我省新一轮价格管理改革全面

23.10.2014  11:15

  本报讯 (记者张志勇 见习记者张冀之)10月22日,省发改委与省政府新闻办在南昌联合举行江西省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后,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意见》。《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重要文件,标志着新一轮深化价格管理改革全面启动。

  据介绍,《意见》有三大亮点:一是在全国率先放开省管的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放开后,原省管价格的非处方药品,省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最高零售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根据市场需求,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二是放开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办教。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收费后,相关机构可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三是下放点多面广的小水电电价审批权限。省里统一制定定价规则,具体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约占全省85%的小水电电价,方便基层和群众。我省小水电电价审批改革在全国也是率先进行的。

   http://epaper.jxnews.com.cn/jxrb/html/2014-10/23/content_2702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