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冒充药业大品牌 制售假药被判刑

06.06.2016  21:16

          本报樟树讯(通讯员罗虹羽、钟诚)两男子为了牟取暴利,利用虚假公司制造假药并销售。近日,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李某乙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自2015年2月始,被告人李某甲冒用“江西三好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也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从市场上购进原材料,在樟树市永泰镇板鸭厂内,自行生产肾宝合剂、妇科金鸡凝胶、京都念慈堂蜜炼枇杷膏等药品,被告人李某乙则帮助其组织生产、销售。2015年7月28日,江西省和樟树市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在其生产厂房内查扣了肾宝合剂2箱、京都念慈堂蜜炼枇杷膏3箱、妇科金鸡凝胶100盒及气血双补营养液等22种产品共计513箱、半成品185盘,还有灌封机、喷码机等设备。经相关部门认定,肾宝合剂、妇科金鸡凝胶、京都念慈堂蜜炼枇杷膏为假药。2015年9月29日,李某甲到樟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因李某乙是本案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李某甲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