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身份证申领时限减为45日 放开县级城市落户限制

10.01.2014  13:15

人民网南昌1月10日电(记者 秦海峰)江西省公安厅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公安机关统一推出60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在治安管理方面,推出了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等一系列服务。

身份证申领时限缩减为45日

据悉,江西将把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限由法定的60日、偏远地区的90日统一缩减为45日,对高考、参赛、出国等急需办证人员提供“绿色通道”,30日内发证。

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如急需登机、乘坐火车、住旅馆人员,若忘带身份证,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放开县级城市落户限制

派出所将根据群众需要,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免费查询服务,查询范围限于本市、县,只显示重名人数。

统一昌九城镇落户和户口迁移条件,实行昌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服务,并逐步推广,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相同服务。

进一步放开设区市城区有关直系亲属投靠、购房、投资经营等落户限制,除南昌市另有需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外,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凡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当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和县(市)所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在当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大中专学生户口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或留在原籍,所有手续均无需准迁证办理。已办理就(创)业手续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或者在就(创)业单位、城市投靠亲友落户。

申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免费

在全省取消受理申报户口时要求出具户籍证明的规定;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由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姓名、性别变更,设区市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其余户籍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下至县级公安机关。

放宽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条件,实行登记即办证,申领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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