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

16.06.2015  19:16

6月10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将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立,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根据工作安排,市、县(市、区)两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在6月15日前完成,8月底前完成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10月底前完成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据悉,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局于今年4月7日正式成立,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拉开帷幕。目前,我省赣州市、崇义县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为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目标,我市要求,从6月中旬起,各县(市、区)每周报送一次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