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以上住宅至少配1车位 江西6月1日起施行新版城市规划导则

24.05.2014  10:06

 

    5月2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6月1日起将施行的2014年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对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要求、交通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规划管理提出了要求。

    江西省提出,新建道路相交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不得小于70度(特殊困难时为45度),并不得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交叉口有拓宽段时,不得在交叉口拓宽段和拓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开口;交叉口无拓宽段时,主干路上距离平面交叉口停车线不应小于10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80米,两者均应右进右出;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50米,距离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30米。

    城市快速路通车净高不应小于5米;主干道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宜小于5米;其他城市道路不应小于4.5米;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应小于2.5米。(来源:江南都市报 文/王纪洪 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