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将于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期间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15.09.2015  15:12

9月14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萍乡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市人防办按省统一部署,将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40分,对萍乡市范围内防空警报器进行试鸣。届时各县(区)防空警报器和部分广播、电视频道将同时鸣放和播放警报信号。警报试鸣期间,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据了解,试鸣共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持续3分钟;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响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