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江西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实证分析
2015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即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自此,以互联网平台、信息通信技术为新载体,把互联网和传统行业全面融合,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的产业新格局正式确立。批发零售业作为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传统行业之一,如何与“互联网+”对接融合,创新发展,焕发出全新的生命力,是当前商贸流通领域改革创新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统计资料为基础,深入分析我省商贸流通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指出制约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对策,为全省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发展内贸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决策参考。
一、限上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014年底,我省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共116家,电子商务销售额349.3亿元,比上年增长21.9%,总体发展呈现出“六高六低”的特点:
(一)企业信息化程度高,电商活动率低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管理逐步现代化,信息化软硬件配置水平显著提升。2014年,全省2017家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中,使用计算机的企业占99.6%,使用互联网的企业占99.1%,宽带接入企业占97.6%,有局域网的企业占65.7%,使用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占95.4%。
批发零售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 | ||
指标 | 企业数量(个) | 比重(%) |
总 计 | 2017 | 100.0 |
使用计算机的企业 | 2009 | 99.6 |
有信息技术人员的企业 | 1559 | 77.3 |
有局域网的企业 | 1325 | 65.7 |
使用信息化管理的企业 | 1925 | 95.4 |
有信息化投入的企业 | 1769 | 87.7 |
使用互联网的企业 | 1998 | 99.1 |
#连接宽带的企业 | 1968 | 97.6 |
有网站的企业 | 877 | 43.5 |
通过互联网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的企业 | 1567 | 77.8 |
但从电商活动角度看,利用互联网在线提供产品的企业占使用互联网企业的13.4%,提供客户服务的占36.2%,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的占28.5%,使用网上银行的占69.7%,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占5.8%,企业利用信息化工具开展电商活动的比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批发零售企业使用互联网情况 | ||
指标 | 企业数量(个) | 比重(%) |
使用互联网的企业 | 1998 | 100.0 |
#收发电子邮件 | 1768 | 88.5 |
了解商品和服务信息 | 1222 | 61.2 |
使用网上银行 | 1393 | 69.7 |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 | 193 | 9.7 |
提供客户服务 | 723 | 36.2 |
在线提供产品 | 268 | 13.4 |
发布信息和及时信息 | 570 | 28.5 |
(二)传统企业销售额高,电商企业销售额低
2014年,全省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3835.9亿元,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销售额396.1亿元,仅占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的10.3%。传统企业仍是市场销售主体,实现商品销售额3439.8亿元,占89.7%。
(三)大型企业电商活动率高,中小微企业电商活动率低
2014年,73家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中,有电子商务交易的占27.4%,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企业占23.3%,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的企业占6.8%,使用网上银行的占81.9%,在线提供产品的占26.4%,提供客户服务的占50.0%,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的占50.0%。同期中小微企业有电子商务交易的96家,占中小微企业总数的4.9%,通过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占0.6%,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的占3.2%,使用网上银行的占68.6%,在线提供产品的占12.8%,提供客户服务的占35.3%,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的占27.5%。大型企业的电商活动率明显高于中小微企业。
批发零售大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情况 | ||||
指标 | 大型企业 | 中小微企业 | ||
企业数量(个) | 比重(%) | 企业数量(个) | 比重(%) | |
一、总计 | 73 | 100.0 | 1944 | 100.0 |
有电子商务交易企业 | 20 | 27.4 | 96 | 4.9 |
通过自营平台销售的企业 | 17 | 23.3 | 12 | 0.6 |
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的企业 | 5 | 6.8 | 11 | 3.2 |
二、使用互联网的企业 | 72 | 100.0 | 1926 | 100.0 |
#收发电子邮件 | 66 | 91.7 | 1702 | 88.4 |
了解商品和服务信息 | 50 | 69.4 | 1222 | 60.9 |
使用网上银行 | 59 | 81.9 | 1334 | 69.3 |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 | 8 | 11.1 | 185 | 9.6 |
提供客户服务 | 36 | 50.0 | 687 | 35.7 |
在线提供产品 | 19 | 26.4 | 249 | 12.9 |
发布信息和及时信息 | 36 | 50.0 | 534 | 27.7 |
(四)自营平台交易额高,第三方平台交易额低
2014年,116家电子商务交易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49.3亿元,其中: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实现331.8亿元,占95.0%;通过第三方平台销售实现9.4亿元,占2.7%;自营平台的销售额远远高于第三方平台销售。
(五)B2B销售额高,B2C、B2G销售额低
2014年,116家电子商务交易批发零售企业B2B销售额340.5亿元,占电子商务销售额的97.5%;B2C销售额7.5亿元,占2.1%;B2G销售额1.3亿元,占0.4%。B2B销售额的占比优势突出。
(六)省会南昌电商销售额高,其他地市电商销售额相对较低
2014年,全省限上批发零售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销售额中,省会南昌实现64.9亿元,位居各设区市首位,占16.4%,上饶、赣州位居第二、三位,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额57.9亿元和57.5亿元,分别占14.6%、14.5%。97家有互联网销售的企业中,南昌39家,占40.2%。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使得南昌电子商务的发展明显快于其他地市。
二、制约我省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
近年来,我省对电子商务发展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多个促电商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加强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加速电商发展提供了很好地政策指导。但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催生而出的新兴产业,在和传统社会化大生产的历史碰撞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其发展的进程。从近年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状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经营的思维定式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互联网快速普及,电子商务成井喷式发展的今天,流通市场正悄然发生着巨变。市场营销环境正突破地域限制成为开放的全球化市场;传统的多级分销格局正日渐被互联网直销、人联网直销及社区连锁直销所替代;交易支付和物流的迅捷,让无店铺经营可以与实体店一争高下;以产品为中心的传统营销理念,正在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转变;营销管理的重心由传统的“4P”,即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转变为“4C”,即客户、成本、方便、沟通。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新变革,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似乎仍保持着波澜不惊的状态,部分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安于现状,对电子商务发展未来对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威胁预见不足;部分企业预见到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商业发展趋势,但对如何操作电子商务及实施后的效益心存疑虑而犹豫不决,因此,企业经营理念和营销模式大都仍停留在上世纪末的管理营销状态。诚如马云所说,传统企业对互联网模式往往先是看不见,然后看不起,最后来不及。如果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业不及时跟上市场形势变化,转变传统经营思维模式,将传统经营与“互联网+”融合,必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二)传统的物流配送节奏跟不上市场变化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
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大都有自己的传统物流渠道,有的企业甚至有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而传统企业的物流配送多集中于企业内部资源的调配,对于商品售后的配送重视和投入严重不足,客户能享受到的免费送货仅局限于大件商品或是送货地点在一定范围之内且购买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商品。与之截然相反的是,电商企业高度重视物流配送效率,依托迅速崛起的快递行业,以最快的速度,安全、高效地送到客户的门口。在商品配送的便捷和效率上,传统企业与电商企业存在着较大差距,制约了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投入及人才引进不足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
目前,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在计算机普及、互联网接入以及企业信息化管理方面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企业信息化投入仍然偏低。2014年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信息化投入仅占全年营业收入的0.2%,利用现有网络和软硬件信息设备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的只有5.8%。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设置专门的电子商务开发部门的企业不多,引进专门的电子商务人才更是不足。2014年,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信息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比重仅为2.6%。电商投入与人力的不足,制约了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缺乏具有规模效应的电商龙头和广泛的电商平台制约电子商务发展
尽管2014年我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达1384.8亿元,增长110.6%,但我省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全省无一家上亿元规模的电商企业,真正具有独立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不到100家,且整体规模都较小。缺乏一个能够引领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龙头企业和广泛的电商平台给我省限上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三、创新发展 “ 互联网 + 批发零售业 ” 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为网上零售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其快速发展撬动了传统经济的转型升级,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新业态正在为经济的增长持续发力。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省传统批发零售业要与“互联网+”融合并进,应从政府和企业层面共同推进,协同发展。
(一)政府应进一步做好“互联网+批发零售业”的指导和服务
“互联网+”行动计划是国家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升级的战略性国策,在今后长期的“互联网+”实施过程中,政府应承担起引领者与推动者的角色,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
1、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对“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及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的文件精神,充分了解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到指导实践当中。
2、结合“互联网+”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年,我省出台了《江西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为我省电子商务未来几年的发展指明了任务和方向。今年,国务院推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要求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互联网+”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内涵,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因此,我省相关部门应结合“互联网+”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现有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3、积极搭建具有综合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地域限制的特点,结合江西本土资源优势,从农产品、旅游、“低碳”、生态等角度扶持构建几个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平台。
4、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加强对电商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加快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解决物流配送车辆城区通行问题,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物流网络,支持建设电商孵化中心,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培育电商实操人才。
5、引导电商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优势电商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江西特色专区,鼓励优势行业企业建设垂直电商平台拓展线上销售,积极培育省产品电商品牌,引进电商龙头企业。
6、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对电商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电商,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综合考核。
(二)企业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引进适合企业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
“互联网+”战略计划的推出,使电子商务在传统商贸领域的推广成为大势所趋,作为企业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紧抓机会,抢占高地。
1、分析自身经营主体的特色,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批发企业应积极引进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零售企业应积极参考O2O电商模式,将网上商城与线下实体店资源充分结合,在通过线上销售提高竞争力的同时,运用对电商平台积累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将营销方式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
2、增加电商发展投入,汲取经验,适应市场新变化。近年来,国内知名的零售业巨头纷纷抢占电子商务消费市场。国美、苏宁在几年前已推出了国美在线和苏宁易购;其后,大润发与飞牛网合作;沃尔玛入股“1号店”并正式入驻1号店商家平台及“掌上1号店”手机应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这些零售巨头意识到,只有重视电子商务,增加投入,才能适应市场新变化,立于不败之地。而我省目前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在整个信息化投入上仅占全年营业收入的0.2%,可见电子商务发展投入占比更低,因此,尽早汲取知名企业成功经验,调整经营战略,增加电商投入,才能使企业在信息化时代健康发展。
3、加强在岗员工互联网及电商技能培训,积极引进电商人才,配备专职电商管理运营部门,从技术、营销、物流、服务等方面全方位丰富和完善电商运营团队。
4、加强与互联网技术成熟企业的合作,与互联网企业建立长期的资讯、帮扶、人才交流等关系。
5、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或收购互联网企业,加速优化企业的电商结构。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商贸流通市场带来一股全新的气息,我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应当及时抓住这次机遇,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领域的运用,与“互联网+”充分对接融合,开创全省批发零售业发展新气象。
撰稿:徐宇林
审核:张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