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海南年报抽查覆盖全部市场主体

17.11.2015  00:43

    11月11日至11月30日,海南省工商部门对2013和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情况进行抽查。这标志着海南省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已从企业推广至所有类型市场主体。这也是海南省首次对个体工商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进行抽查。

      据了解,本次抽查结果将在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并记载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下。对年度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以及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此次被检查对象名单已于11月5日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比例按3%抽取。抽查内容为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的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重点检查能否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与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

      据悉,具体检查由属地工商局实施,上级工商局可以直接对本辖区内被抽到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也可委托下级工商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