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宣判 三人死刑一人无期徒刑

13.09.2014  12:26
【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宣判】昆明中院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央视记者 奚丹霓)

  【昆明暴恐案今日开庭审理 暴徒砍人致31人遇难】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8名暴徒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造成多名无辜群众死伤。经调查,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