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致32伤亡小学踩踏事件原因查明 7名官员被处分

28.09.2014  17:05


9月26日下午,救护车正离开学校。当日下午2时许,在昆明明通小学宿舍区上课预备铃响后,发生一起踩踏事件,致6人死亡,26人受伤。中新社发钟欣摄


新闻发布会结束前,参与通报会的四人在通报完后鞠躬致歉。记者朱兰摄

  原标题: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原因查明 七名官员受处

  中新网昆明9月27日电 (记者史广林) 昆明市盘龙区政府27日对外通报,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原因初步查明,五名官员停职检查,两名官员被免职。

  26日14时30分许,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目前已有4人出院。

  通报称,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经查明,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二人停职检查。盘龙区委决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违法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悉,昆明市教育系统26日晚上已经发出紧急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明通小学创建于1955年,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现有43个教学班,2710名学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