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昌盛:产妇死亡真相要法律规范兜底

14.08.2014  12:28

  10日下午,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一名张姓产妇,在做剖腹产手术时,因术后大出血死亡。“我们认为她是非正常死亡,医院存在很大责任,如果发现及时不至于死亡,也不至于隐瞒我们这么久。”张女士的家属认为,医生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8月13日《京华时报》)

  一个较为常见的剖腹产手术,因产妇大出血不治身亡,演化为一场社会普遍关注的事件,家属方指责医院未尽责院方认为产妇因羊水栓塞发病死亡,究竟谁之过?紧张的医患关系,饱受诟病的医疗体制,滞后发展的卫生法制,在兜底产妇死亡医生失踪“真相”的同时,需进一步规范卫生体制让医疗事故处理规范合理,才会拉直处于医患关系对立的“问号”。

  医患纠纷的新闻并不鲜见,近年,人们试图为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把脉。是制度的不完善,还是信任的缺失?作家六六“卧底”医院半年,写出小说《心术》,揭示出在当代中国医患间痛苦的关系中,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不能简单地用白纸黑字来定义。“病人是弱势群体”和“医生是弱势群体”,相互提防是医患对立愈演愈烈的“硬伤”。

  医生是人不是神,他们每个人都没有把人治死的意愿,因为这对正常人本身就不是个问题。但医学是经验主观判断等等综合的科学,再加上人体的复杂性,造成了同样的病例,你这样治行得通他行不通。同时医生也的确有判断上的准确率问题,就好像工业生产里有废品率一样,我说起来是理性的轻飘,但落实到生命上,就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到底是医生不作为还是因产妇突发性疾病不能治愈而发生的死亡,需要有一个完善的第三方机构给出一个双方都参接受的“事实真相”。

  是不信任,却又依赖。医院是一个矛盾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医生给病人看病是为了减轻病人的病痛,病人看病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病痛,医患的目标一致对抗疾病,但为何现在医患关系“紧张”?由于现行卫生体制法规不完善,在处理医患关系时医院既当“实施者”又当“裁定者”无疑放大了医患对立面。本该一片静土存在的医生和患者,现在参杂太多的外界复杂因素:“号贩子”、“医闹”、误导的“媒体”和纠缠的“律师”,更是浪费国家医院医生的大量资源、时间和精力。

  法律应是“以人为本”,解决医疗纠纷应有一个第三方介入的机构,处理医疗纠纷应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确保医疗事故的及时解决,而不是出现医疗事故后,矛盾由医院和患者相互解决,或者相互推责。防止医疗事件的发生,也许只有完善相关卫生体制法规,加大政府的投入和医疗体制的改善、医患之间相互的信任,才可能改变对立紧张的中国式医患关系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