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评“正高”

10.10.2013  13:03

  大江网讯 记者 喻云亮 、实习生 李德良 报道:10月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从2014年起,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将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可评为教授级讲师。

  据介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教授级讲师,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皆可申报,参与评审的教师需在学历资历、外语、业绩、论文著作等方面符合相应条件。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审批等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执行。评审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与全省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