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购房款不再直接交给开发商

28.02.2014  11:59

  明日起,《南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正式实施。届时,市民买房将“支付宝”式付款,所交房款不直接给开发商。

  据了解,今年我市颁布了《南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在南昌市城区范围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的缴存、使用及监督管理,都要纳入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银行的共同监管。

  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选定监管银行,开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期限直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为止。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大大降低市民购买到烂尾楼的风险。(记者 邓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