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十严禁”

04.11.2014  09:40

为保证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换届选举“十严禁”要求。

十严禁”具体内容为: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冲击选举会场、毁损票箱、撕毁选票;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严禁以威胁、欺骗等手段侵犯他人选举权利;严禁选举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严禁换届后不按规定进行交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江西分网(江西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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