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主体 坚持终身追责

07.09.2015  22:33
  本报见习记者张林霞记者熊志强南昌报道 江西省副省长郑为文日前到省环保厅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取省环保厅领导班子学习体会发言。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分别派员参会。
  会议指出,落实好《办法》,就是要学习好、领会好《办法》的精神,充分认识《办法》和新《环境保护法》是环保工作的两把利剑,明确责任主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要认真梳理环保工作的每个环节,树立底线思维。要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掌握《办法》精神实质。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各项工作做实。
  座谈会后,郑为文先后到万年、彭泽、九江、瑞昌、永修等地调研化工园区环保和危化品管理工作。
  郑为文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环境管理登记、风险预警、安全培训及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环境安全。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分层分级建立“一企一档”,做到污染基数及风险隐患心中有数。要强化政府监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监测监管和收集处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