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

24.03.2015  19:34

3月23日,星子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在2小时内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3发、高仿真玩具手枪1支及匕首2把。

当日9时许,星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星子县温泉镇某温泉度假村因债务纠纷被人用手枪威胁并遭到殴打。接警后,县公安局责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参战民警经多方位调查,于11时许在温泉镇“东林古镇”某沿街店铺内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并一举将其抓获。同时,现场从其身上搜缴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3发、高仿真玩具手枪1支及匕首2把。

经查,2009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6岁,南昌莲塘人)花6000元于从贵州省松桃县一外号“老大”的人手中购买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3发。3月23日上午,其受陈某某(男,42岁,南昌莲塘人,涉嫌吸毒,已另案处理)所邀前往星子某温泉度假村找郭某某讨债。后因协商未果,李某持随身携带的仿六四手枪威胁郭某某还债,并用枪柄砸伤郭某某。

目前,李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