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10.04.2015  16:19

  本报九江讯 陈燕辉、江南都市报记者王平报道:4月9日,记者从星子县纪委获悉,星子县纪委监察局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2月15日(星期日)下午5时许,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郭建清私自驾驶单位公车(赣GS6766)参加同事宴请。县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郭建清党内警告处分;

  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15分,县环保局汪金兰不在岗,无相关请假手续。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对未健全落实请销假制度的县环保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45分,县水利局曹俊峰不在岗,无相关请假手续。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对未健全落实请销假制度的县水利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2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时25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承包人王淼清对外承办酒席。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给予该局总经济师陈土金诫勉教育一次,并责成该局整改,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3月3日(星期二)下午2时40分,县房管局余菊平、汪秋珍不在岗,无相关请假手续。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对该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3月3日(星期二)下午2时45分,县房管局司机刘细老(临时工)在调解室玩电脑游戏。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责成该局严肃处理,同时给予该局副局长张文峰诫勉教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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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