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查处一起非法排放污染物案

26.04.2016  04:35

4月25日,星子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排放污染物案,行政拘留1人。

当日上午,星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星子县白鹿石材城某石材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放石材污水行为。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联合环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该石材公司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进一步污染。

经调查,4月25日上午,该公司负责切割石材的工作人员万某,在污水沉淀池水满的情况下,擅自利用水泵及水管,将池中废水抽出,直接排放到工厂附近的水沟内,造成污水沿沟流入秀峰港,最终流进鄱阳湖,造成水环境污染。

目前,万某因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已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