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农村低保到底是救助还是福利?

09.05.2014  18:20

  邓元姣人生最后3天,是他们夫妇一生贫困的缩影。今年4月18日,为了能申请到每月100余元的农村低保,湖南武冈村民邓元姣被丈夫艾绍金“放赖”留于湖南晏田乡政府。70多个小时后,半身瘫痪的邓元姣在乡政府办公室,头部受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5月9日《新京报》)

  随着媒体的深入调查,其实艾绍金夫妇是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的,当地政府也有隐情,因为根据武冈本地的低保政策,家庭成员中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没做处理的,整个家庭没有资格享受低保。而艾绍金家庭没有低保资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儿子超生没有处理。

  这就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农村低保到底是一种社会救助还是福利?

  我国对于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有明文规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从国家政策规定上来看,农村低保无疑是种国家救助行为,不存在是福利之说。

  既然如此,湖南武冈本地诠释低保政策中的有关“家庭成员中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没做处理的,整个家庭没有资格享受低保”规定,是违反国家政策精神的,应予以纠正。

  笔者无意去揪当地政府农村低保政策存在的“辫子”,毕竟乡、村级政府机构,面对的是普通农村大众,各项工作的复杂性和政策贯彻过程的曲折性是其它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无法想象的,他们所承受的精神压力也是非常之大。

  基于此,抛却新闻中艾绍金对村支书“以公报私”的质疑,抛却病残村民邓元姣死后头部重伤因何而产生的质疑,单单说她的死亡,乡政府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政府部门所有的工作和政策的落脚点,就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让百姓有依赖感,让百姓食有所饱、衣有所穿。如果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惠民政策法规日渐完善的今天,居然还出现让百姓付出生命代价来做为警示,让我们的政府部门反省的话,我想这是种悲哀。

  所以,邓元姣死于乡政府办公室事件,压根不能以乡政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坚守为幌子进行搪塞责任,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此流逝,明知她的生活现状,却无人问津,任她在办公室自生自灭,不采取任何有效应对措施,难道就不愧对于挂在墙上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个红底黄色大字?

  尤其争论于农村低保到底是救助还是福利,倒不如质问一下:我们执政到底为了谁?(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