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3晚帮候鸟夺回口粮近千吨

27.04.2015  11:59

  本报九江讯 陈燕辉、江南都市报记者王平报道:自3月20日起,鄱阳湖便进入了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然而4月25日晚,在都昌县渔政局打击非法捕捞螺蛳专项行动中,一举截获非法运输螺蛳的12辆大卡车,渔政人员前后三晚蹲守,共截获30余车,螺蛳共计近千吨。

  4月26日,记者从都昌县渔政部门获悉,都昌县于3月20日起,由渔政、公安、乡镇政府等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螺蛳专项行动。25日晚,都昌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在几个交通要道,截获非法运输螺蛳的12辆大卡车。23日和24日两晚,也截获近20车非法捕捞的螺蛳。

  都昌县渔政局詹局长告诉记者,小卡车一车可装载螺蛳18~20吨,大卡车一车可装载螺蛳32~35吨,前后三晚截获非法捕捞的螺蛳近千吨。

  目前鄱阳湖处于禁渔期,水面捕捞行为却屡禁不止。詹局长告诉记者原因,一是非法捕捞螺蛳利润高,而且易捕捞;二是打击非法捕捞螺蛳难度很大。

  据了解,每公斤螺蛳在都昌的收购价在1元左右,南昌批发市场价格为2~3元,而夜宵摊上的螺蛳每小份(0.25公斤左右)售价为10元左右。鄱阳湖中螺蛳众多,极易捕捞,使得螺蛳成为非法捕捞者眼中的“肥肉”。

  据了解,螺蛳作为鄱阳湖生态链中的一环,是候鸟与一些鱼种的食物,合理的捕捞有利于螺蛳的繁衍,但在禁渔期捕捞,甚至采用大功率吸螺船捕捞,将对螺蛳这个物种形成毁灭性打击。此外,螺蛳具有净化水质的作用,过度捕捞还会对湖底的泥土、水草造成破坏,对鄱阳湖的生态环境非常不利。

  据了解,从拦截的螺蛳运输车来看,多挂有“”“”“”等牌照,湖面上的非法捕捞人员,除部分是都昌本地渔民之外,还有鄱阳、余干等地的渔民。

  “此外,运输司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罚,只能放掉。”詹局长告诉记者,参与运输非法捕捞螺蛳的行为,虽明令禁止,但处罚措施并不明确。想通过司机找到买主或非法捕捞者,也有很大难度。

  “要想更好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鄱阳湖生态环境,还需要填补法律漏洞,并跨区域联动。”詹局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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