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儿童用品“带毒”,曝光后谁来管

02.09.2015  12:39
原标题:扬子晚报:儿童用品“带毒”,曝光后谁来管

原标题:儿童用品“带毒”,曝光后谁来管

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的文具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笔、橡皮、修正液中普遍检出塑化剂、有机溶剂残留等,可致男孩“女性化”和女孩“性早熟”。

政府部门提醒家长的儿童用品安全意识并教会他们一些识别知识,这是必要的,但儿童用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应是生产、销售和监管部门,这些职责,不可轻飘飘地推给家长。现在在中国做父母真不易,孩子学习要管,食品安全要管,交通安全要管,买文具也要练就火眼金睛了,如此把父母逼成“儿童用品安全专家”是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质监部门的这类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不能一发了之,要顺藤摸瓜,揪住不放。

近年,儿童用品“带毒”为何出现泛化?原因只有一个:管得不严,打击不力,对蓄意制造有害儿童用品者大都是行政或经济处罚,缺乏定罪的刑事处罚。即是有少数依法定罪的,也是造成重大危害后的事后处罚,很少有事前就被打痛和打怕的案例。

所以,要保证儿童用品合格,仅靠质检部门不断检查和通报不行,其他政府部门,如公安也要关注和介入。立法机构更要修改有关法规,用最严厉、最全面和最细致的法律保护儿童安全和健康,不让儿童用品生产和销售者有一点空子可钻,使他们不敢再动坏念头。我国目前这方面的法规还不够严,也不够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样“宽松”的“行政处罚”怎能威慑蓄意制造有害儿童用品的厂商?

在这方面,我们要好好学习欧盟,《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要求十分苛刻,处罚十分严厉,不仅对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提高了要求,对化学性能要求的严格程度更是前所未有。违反指令的,除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外,情况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企业是一道套在头上的紧箍咒,可对孩子健康安全却是一道坚固的盾牌。我们也应有这样的决心和行动,儿童用品一定要是最好的,首先就是安全健康,唯有依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