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没有违纪问题 何来“反省整改”?

18.02.2014  14:44

原标题:没有违纪问题 何来“反省整改”?

有网友举报湖南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司法局局长龙贤岩,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所在局,同时还将妻女和一个名叫刘莉平的女子安排进所在单位。对此,当地纪委回应,龙以低价出租店铺给所在单位属实,但不属于以权谋私。涉及所谓情妇的问题,因缺乏证据暂无法判断。女儿进民政局只是实习,已建议退还实习期间发放的生活费(2月17日《湖北日报》)。

细细品味纪委回应言辞,令人浮想联翩。以出租店铺给所在单位问题为例,纪委认定“不属于个人以权谋私行为”,理由三点:一是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是为了单位利益,二是租房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三是龙的出租价格标准为8000元每年,“属中等偏低”,所以,没有造成以权谋私后果。

而公车私用、据为己有问题。纪委称,由于近几年来缺乏专职司机,加上驾驶方面的特殊要求(须同时具备驾驶证、警官证),局里只有“龙本人唯一符合驾驶条件”,且由于无相应车库,“龙没办法也只能将车辆停在居住的小区车库,以便维护管理”。

如果当地纪委的调查结论成立,那么,龙贤岩不仅“不属于个人以权谋私行为”,反而是为单位排忧解难,舍小家为大家、节约公务开支、像爱护私车一样爱护公车的“以权谋公”之举了。然而,涉及对龙的处理意见,却是“责成龙贤岩针对相关问题,向区纪委写出情况说明并认真反省,并主动整改处理,挽回影响”。这就奇怪了,既然没有违规,何来反省,又何来整改?

违规了就大方承认,再反省整改,没违规也要理直气壮,经得起考问,这才是应有之态。自相矛盾的调查和处理只会让人徒增疑窦。(湖北 杨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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