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走好通盘棋方可根治“住改仓”

21.12.2013  12:36

广州建业大厦的一场熊熊大火,把栋烂尾楼烧成一栋危楼,令租用此楼的附近商户,损失惨重;商户欲哭无泪,烧通了的楼宇更是面临拆与不拆的善后问题,果真是水火无情,“手尾”难以执拾。而痛定思痛,政府和公众都把关注焦点转到那个备受诟病但却又彷徨无策的“历史遗留”问题上来——专业市场伴生的“住改仓”。

回顾城中专业市场发展的历史,可看到“住改仓”做法的成长史。开放之初,鼓励个体户发展,而个体商户多是提包拉车的“练摊”或“倒爷”的主儿,小本经营,谈不上多少仓储。二三十年后,“西湖夜市”等成长为批发辐射全国的各种专业市场,这些市场的营收无不以亿元计,“万元户”从而摇身变作“老总”甚至行业大鳄!于是,城市中的商事风景线为之一变:只要有专业市场在,周遭的民房宾馆,大抵都“因势利导”地向附生的“住改仓”转型,不知不觉间,火灾隐患也日积月累悄然滋生。

据报道,光是越秀荔湾两个老城区,各类专业市场便有400多个,而这些卖场的档口,平均皆达3000个以上。这个数目字,稍有数字知识的人,都可推算出为之配套的仓储面积是何等庞大,更可推算出有多少没条件从事仓储的民房出租成为仓库,明里暗里成为都市中潜在的火灾源头。

没达到仓储标准的房子出租从事仓储行当,乃是违法行为,本可即行取缔,科以罚金。然而,目前这却似乎成为积重难返、法不责众的现象。其实,说“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讲,不是“历史”的产物,而是执法管理部门、市场经营者、商户以及“住改仓”业主“共谋”的结果。其中每个角色都因自身利益,置法规与公共利益于不顾,使得“住改仓”的违法行为,成为生活中的“常态”,而公众安全则沦为空话。从这些角色关系中不难看出,是因为不遵章守法的行为成本很低、是执法不严造就了“法不责众”的局面。辖区内有违法者存在,执法者不用承担失察之责;卖场经营者没有仓储配套却照样可把铺子租得不亦乐乎;工商业者违法仓储物资没人追究;“住改仓”的业主明明收入违法却无人取缔……显然,这一块的公共利益的缺口,其实是人人都咬一口才会形成大缺口的。

因重大火灾而整改的次数多矣,但往往因法不责众或者“水过鸭背”而最终流产。实际上,仅仅一纸整改令加上集中执法,是不可能彻底根治“住改仓”的。只有在增加违法成本前提下,税务工商城管街道等各方监管形成合力,持之以恒,才会得以改观。而那些与专业市场有利益关联的部门,也应当为卖场的仓储配套做出合法的分流处置,才能够彻底治本。目前,整改令要行,但同时对市场仓储的需求也要摸查以便配套。各个环节都加把力,短期也许会加大有关业者的成本,但若整个城市都从严执法,市场的公平公正,就不会出现“摁葫芦起瓢”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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