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萌在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 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 提高群众学法用法能力

30.10.2013  13:22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讲话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讲话


图为省政府副省长李炳军出席会议


图为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汇报工作情况



  10月28日下午,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安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炳军出席。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汇报了全省“六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省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对全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通报表扬方案作了说明。

  周萌指出,“六五”普法进入了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全省普法教育工作者要再接再厉,推动江西“六五”普法再上新台阶。会上,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听取全省“六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通报表扬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把握普法教育工作新方向

  周萌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普法教育工作定位的新概括,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对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周萌强调,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是引领江西未来发展的根本指针。

  贯彻“十六字”方针,法治建设要同步推进,为之保驾护航。深化普法教育,有助于培养群众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理性维权的意识,有助于培养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增添强大动力。

  周萌指出,通过连续实施五轮普法规划,特别是高位启动并有序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江西的普法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升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用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来衡量,在普法教育机制的完善、手段载体的拓展、方式方法的创新、质量效果的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平衡的薄弱环节,需要省普法办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倍努力,使江西的普法教育工作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

  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周萌指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半,进入到全面实施、深度拓展、收获成果的阶段。因此,全省普法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批转的“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把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确保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周萌要求,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为主线,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实施普法惠民工程,深切关心、倍加关注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产品,提高群众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

  要以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进程为目标,大力实施法治创建工程。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继续组织好“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和“百万网民学法律”等活动,传递法治文化的正能量,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要重视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实施精品战略,打造特色品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3700场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六五”普法以来,江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特别是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不断强化普法教育职能作用,积极为“五位一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点普及了18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编写通俗普法读本,开展各类集中法制宣传活动3万余场次,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3700场次,积极组织近30个相关专题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另外,自“六五”普法以来,省普法办广泛搭建“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使普法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更加富有成效。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先后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讲座4000多场(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30多万人次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和考试。

  18个市县获评全国先进

  省普法办始终注重推进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创新,现已指导全省各地建成百米普法长廊、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161个,80%以上乡镇建立30米法制宣传栏1264个,社区普法宣传栏(橱窗)3.67万个,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辐射力,使“出门见法、抬头学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在全省逐步形成。

  “六五”普法以来,省普法办继续坚持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注重把立法、执法、庭审判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

  目前,全省有74%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61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64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已分级命名表彰了160个省级、212个市级、695个县级“民主法治社区”。

  据马承祖介绍,在拓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动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目前有南昌市和17个县(市、区)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江西”建设的实践基础。

  将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动能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从第三季度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接下来,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省检查督导工作,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督查的各项准备。

  会议要求,要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夯实“法治江西”建设的实践基础。要着眼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扩大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面,及时将普法教育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动能。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