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少女与朋友玩水被推入河中溺死

29.08.2014  17:18

景德镇一少女与朋友玩水,两少年玩笑“过火”,三番四次试图将少女推下水,导致不会游泳的少女溺死。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

2014年7月21日18时许,受害人李某带着汪某和刘某、江某到戴家弄浮桥边,找正在昌江河游泳的戴某玩。来到河边后,李某坐在护栏旁的浮桶上玩水,汪某想把她推到水里,李某马上告诉他,自己不会游泳,让他别玩了。汪某不予理会,再次试图推李某下水,李某及时抱住了当时也在桥边游泳的男子戴某,才没落水。汪某竟再次推李某下水,李某紧紧抓住浮桶中间的灯柱,汪某便叫戴某帮忙,一起把李某的手掰开。情急之中,李某拉住戴某,一起掉入水中。会游泳的戴某从水中爬上岸,与汪某一起离开了现场。之后,李星和江某下水救人,下沉太快搜救未果,遂拨打110。第二天早上7时许,李某被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为溺死。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汪某、戴某在明知被害人李某不会游泳且现场水深的情况下,强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导致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由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向昌江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欧阳文君)

供稿: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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