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时冲动砸墓园大厅 五人后悔来不及

03.08.2015  17:40

原本和谈可了事,一时冲动动起手。近日,江西省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龚军、徐涛等五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5月28日,龚军因景德镇市某寿园公墓三年未将其岳母的遗像刻在墓碑上而心存不满,龚军约上其好友徐涛、宋斌、叶俊、黄博等人携带铁棍、木棍乘坐一辆汽车前往公墓大厅说理,见大厅无人接待,便心生怒火,开始对大厅的办公设施“出气”,以解心头怨恨。五人拿起铁棍、木棍进行打砸,造成大厅电脑、电风扇、玻璃柜等物品损坏,得知行为过火,五人便迅速逃离现场,墓园管理人员发现情况不对立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第二天龚军等5人相继投案,经景德镇市昌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共计2900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五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然而按照标准的第三项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应于追诉,因此,该院依法对龚军等5人提起了公诉。

供稿: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