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黑网吧老板"收徒" 教四少年偷电动车

04.04.2014  12:40

    景德镇市一男子刑满后不思悔改,教唆未成年人盗窃。近日,刘某被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因盗窃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万元,4名未成年人被酌情从轻处罚。

    徐某、黄某、余某、吴某等人经常在一家无证网吧上网,相熟后网吧老板刘某将偷窃电动车的技巧传授给这些未成年人,让他们去偷电动车,然后低价回购。刘某为他们提供钳子等作案工具,并指导他们选择作案地点。自2012年9月起,这支“未成年人作案队伍”在刘某的领导下盗窃多次,落网后,4少年供出了“师傅”刘某。(来源:新法制报 罗浩 欧阳文君 记者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