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涉嫌从驾校报账4000多万【5】

07.05.2014  10:24

公安局通过驾校报销的自来水费

但是从黄某提供的账目来看,市公安局与这所驾校不但有经济往来,而且一直在持续。

当月,景德镇市驾校挂牌,黄某不再担任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只担任市驾校的校长。

但是,黄某的警察身份并没有改变,2007年3月,黄某从公安局退休,也就是说,从2004年至2007年的3年间,黄某一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担任着驾校的企业负责人。

2013年4月27号,黄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为由,予以逮捕。但黄某坚称,驾校已经作了变更,属于黄某个体经营,因而不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而在黄氏父女被拘留之前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3月26号,景德镇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写道:“由于上级要求政法机关不能办企业,当时公安办案经费紧张的原因,市公安局虽下文与驾校脱钩,但未办理任何财产移交和过户手续,仍在驾校采取报账制和上缴费用等方式支出经费(除2012年上缴财政1000万,2013年上缴财政350万元之外,其它均在驾校报账支出)。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

这份文件至少说明以下问题:

第一,公安局明知法律不允许其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但仍承认驾校为公安局所有;

第二,市公安局用驾校的钱支出经费,且只有1350万依法上缴财政;

第三,脱钩是表象,实质上仍然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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