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批准《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5.01.2016  11:35

(2016年1月21日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分析了我市“十三五”时期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性规划,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质翻番、率先小康”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能,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而努力工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宏伟蓝图,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