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走好棚改与加快推进城镇化新路

20.07.2016  04:36

      近日,省政府在景德镇市召开推进会,推广景德镇市走出了一条棚户区改造与加快推进城镇化、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民生相得益彰的新路子的经验。
      一是坚持“四个结合”,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把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交通、保护文化遗产、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实施生态系统修复、停车场、公园、城市门建设,城区26条“断头路”优化贯通,御窑遗址保护,城区低洼易涝、陶瓷宿舍老楼危楼改造等一系列棚户区片区改造项目,达到了优化城市环境、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多重效果。截至“十二五”期末,共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1736户,面积72.1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改造300万平方米。其中,今年通过主动追加,棚改总任务达到7182户、面积91.06万平方米,改造面积比“十二五”期间任务总和还多。
 二是持统筹谋划,变“各自为战”为“全市一盘棋”。在工作筹划上,立足一个“早”字。始终坚持“早谋划、早启动”原则,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节点,适度超前、倒排工序。在项目推进上,突出一个“高”字。始终坚持高位推进,不仅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还将棚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四套班子联席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研究调度。在具体落实上,狠抓一个“合”字。坚持将棚改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协调各部门拧成一股绳,用一个“拳头”发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变“拦路虎”为“助推器”。首先是在房屋征收上,从确定征收标准上下功夫,坚持让利于民。做到了执行政策不打折扣,落实补偿标准充分到位,最大程度保护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从规范征收程序上下功夫,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征收补偿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各方监督,消除了被征收群众的顾虑。从突出征收重点上下功夫,主攻“三户”难题。对困难户、问题户、钉子户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政策,耐心做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截至7月1日,该市已完成征收任务4329户,达到全年总任务的60.28%,货币化安置率87.13%。其次是在资金筹措上,做到了多管齐下。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体量大、年限长、利率低的特点,加大政策性银行融资力度和比例。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今年已发行棚户区改造企业债28亿元。用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今年已分别到位1.77亿元和0.94亿元。加强本级财政筹资。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为棚户区改造“兜底”。同时,探索棚户区改造PPP模式,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截至7月1日,景德镇市已完成征收任务4329户,达到全年总任务的60.28%,货币化安置率87.13%。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