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打出“组合拳”

31.05.2015  22:10

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保障公正司法,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从规范自侦案件、诉讼案件、扩大检务公开等关键环节着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该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对同步录音录像、调查取证、提审、讯问笔录、涉案款物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过成立规范执法督查小组,采取现场查看、不定期的抽查、邀请纪检监察进行专项督查的方式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限期整改,就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并张贴在院公示栏上接受各界监督。

据了解,该院在公诉、批捕案件中深化案件说理工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积极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司法公正,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执法三严禁”。严禁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中不规范、严禁在司法文书上不规范、严禁八小时外会见当事人。同时,该院要求提审检察人员严格按照提审规范规定,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尤其注重对捕后不诉、捕后撤案、监督撤案、纠正漏捕等案件作为规范司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据悉,该院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人民群众参与评议规范司法活动,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触角,对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并反馈给相关人员,对于在评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失误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承办人员责任。通过在乡镇、街道设立规范执法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公布监督联系电话、QQ邮箱举报等方式,丰富监督形式,进一步扩大监督的实效。截止目前,该院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评议建议8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7项,另一项正在执行落实中。(通讯员 罗浩)

供稿: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