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警方从驾校报销4700万

08.05.2014  11:51

女子警官瓷乐团演出费用。据中广网

据网帖曝光,从2007年开始,景德镇市公安局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景德镇市公安局明知法律不允许其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但仍承认驾校为公安局所有,且驾校资金被当做市公安局支出经费使用。

目前,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正在景德镇就此事进行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安局使用驾校资金

近日,据曾以江西景德镇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景安驾校校长的黄某及其女儿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景安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

黄某向记者提供的2007年至2013年的账簿显示,在5年半的时间里,景德镇市公安局经景安驾校拿走的钱款,多达4700余万。黄某的女儿曾在景安驾校担任开票员,对这些账簿她解释说,2007年全年景德镇市公安局从景安驾校用了600多万,2008年300多万,有几笔存入小金库,有几笔是报销的,2009年1月份有一笔钱是100多万。现在公安局清理小金库了,以后就直接报账。华达购物卡5500,购瓷器13200,买礼品瓷,还买了个车。2009年差不多600万,2010年500多万,2011年又600多万,2012年最多1600多万,一笔就走了1000万,这个1000万说是拿去建警校了。

以驾校名义买车使用

以2011年10月景德镇市公安局举办第三届瓷都警察节为例。据景德镇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的信息:当时该局举办警察节将举行开幕式、公安民警自行车环城骑行以及专场文艺晚会等多项活动。黄家父女向记者出示的一些发票和清单显示,有多张与警察节有关,其中有一张6万元艺术剧团的发票,一张租用大屏幕用于警察节的4万元发票,还有6万多元的演出费发票等等,警察节用了200多万。

除了警察节演出的各项用度,从黄家父女出示的票据照片来看,该驾校还承担了市公安局多项开支,包括接待费、宣传费、电费、水费、加油费、房屋维修费等。此外,据黄某称,市公安局还曾多次以景安驾校的名义,购买车辆供公安局使用,买了十几辆小车。

发文脱钩驾校未执行

黄某告诉记者,景安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公安局创办的“公安驾校”,他则以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驾校校长。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实施的前两天,景德镇市公安局发出了一份与驾校的“脱钩函”。明确表示,今后驾校与市公安局无任何经济往来。但是从黄某提供的账目来看,市公安局与这所驾校不但有经济往来,而且一直在持续。另外,驾校独立运营当月,景德镇市驾校挂牌,黄某不再担任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只担任该驾校的校长。但事实上,黄某的警察身份并没有改变,从2004年至2007年的3年间,黄某一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担任着驾校的企业负责人,2007年3月,黄某从公安局退休。

公安局承认拥有驾校

2013年4月27日,黄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为由,予以逮捕。但黄某坚称,驾校已经做了变更,属于自己个体经营,因而不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而在黄家父女被逮捕之前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3月26日,景德镇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写道:“由于上级要求政法机关不能办企业,当时公安办案经费紧张的原因,市公安局虽下文与驾校脱钩,但未办理任何财产移交和过户手续,仍在驾校采取报账制和上缴费用等方式支出经费(除2012年上缴财政1000万,2013年上缴财政350万元之外,其他均在驾校报账支出)。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这份文件说明,公安局明知法律不允许其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但仍承认驾校为公安局所有;而该公安局确实用驾校的钱支出经费,且只有1350万依法上缴财政。

江西警方启动调查程序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涉嫌从驾校报账4700多万元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7日,江西省公安厅回应称,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此事,已派督导总队、交警总队负责人赴景德镇调查核实,将根据核查结论,对涉及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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