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走进基层 服务民生

17.06.2014  11:44

        江西省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结合实际,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推出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司法为民举措,获得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据江西省民意调查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景德镇法院人民满意度连续三年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去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浮梁县人民法院双列全省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人民满意度第一。

        诉讼服务一站式

        “现在到法院办事确实方便,立案、缴费退费、打印复印、申请执行、申请再审,全都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近日,江西京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永红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对该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去年10月,景德镇中院和辖区的昌江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在短短3个月后,今年1月,两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并开始运行。

        诉讼服务中心将原先立案信访大厅的职能进行延伸和扩充,将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职能予以充分整合,因地制宜建成了“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职能明晰、设施齐全、服务到位”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场所,把司法服务从“后台”集中到“前台”,让群众可以在“中心”完成除开庭之外的几乎所有诉讼事务,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

        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设立了安检、导诉、自助查询、便民服务、休息等候、投诉监督、业务受理等服务区域和调解室、法官约谈室、信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四类单独空间,涵盖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和纠纷化解三大主要职能。中心设有免费的上网、打印、复印、传真、饮水和老花镜、雨伞、针线包、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POS机刷卡缴纳诉讼费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可以在立案的同时直接申请司法救助,并通过法院代为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

        “截至5月中旬,全市两个诉讼服务中心今年已成功分流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纠纷29件,化解信访积案7件,受理再审申请12件,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3万余元。”谈到诉讼服务中心的为民服务成效,景德镇中院立案庭负责人张敏满脸自豪,“现在,辖区另外三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也正在紧张建设之中,预计到今年6月底可全部投入使用。

        院长接访心贴心

        “法院领导办事效率使我震惊,快速、认真、亲民,这是前所未有的,我表示感谢,心里感到很温暖……”5月16日,景德镇中院院长邹中华和执行局负责人同时收到大连的刘女士用特快专递寄来的感谢信。

        这是辖区基层法院承办的一起执行回转纠纷,多年来因为无法查找到对方当事人行踪及其财产信息而不能执行到位。5月12日,刘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通过快递向景德镇中院院长反映案件情况。第二天邹中华收到快递后,立即要求中院执行局协调处理,执行局负责人当即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对该案作出了妥善安排,并在当天回复了刘女士。

        在昌江区法院院长张春红办公桌的玻璃板下,压着一张小男孩的照片,这既不是她的小孩,也不是她的亲戚,而是她主持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孩子。孩子的父母分别是张某和李某,两人在珠海打工时结识,并产生感情结为夫妻。婚后回到家乡,张某染上了赌博恶习,李某多次劝阻无效,一气之下提起了离婚诉讼,张某亦表示同意离婚。张春红在法官汇报案情的过程中发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李某的初衷是想借离婚促使张某改掉赌博恶习,张某则是在父母压力下同意离婚。摸清情况后,张春红首先找来张某父母,诚恳地说:“我也是孩子的母亲,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绝无恶意,你们认为李某配不上张某,两人结婚让张某受了委屈,邻里街坊面前不太好看。但是,幸福不是他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感受,你们是要自己的面子,还是儿子和孙子今后的幸福,相信你们能够做出合理的选择。”一番话,让张某父母面面相觑,低头不语。随后,她又找来张某和李某做起了和事佬。一番饱含深情的劝解,让李某泪如雨下,张某面红耳赤。今年元旦,张春红收到了李某和张某共同寄来的贺年卡,其中就夹着这张可爱小男孩的照片。

        今年以来,景德镇两级法院院长身体力行,亲力亲为,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化解了多起信访积案,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景德镇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数量同比下降了15%。

        服务上门减诉累

        “建议你们再考虑一下这个调解方案,最好能卸掉包袱过个好年,如果等判决,耗时耗力不说,还存在执行难等问题。”今年1月28日,浮梁县法院交通速裁法庭的法官们第四次上原告家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纠纷。“我们同意这个调解方案,但是赔偿款要在春节前到位。”几名原告在商量了数分钟后,终于做出让步,同意调解。

        这是一起4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13年6月30日,罗某与夏某各自驾驶轿车在206国道蛟潭镇小坑村地段相撞,造成两车驾驶员死亡和罗某车内的乘客2人死亡、2人受伤。之后,由于肇事双方近亲属及涉事保险公司无法就该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罗某的近亲属6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受害人夏某的近亲属和涉事保险公司等7名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9万元。

        案件受理后,浮梁县法院交通速裁法庭的法官会同交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数次上门,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终于使他们对事故的前因后果及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正确、理性的认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赔付到位。

        为及时妥善化解日益增多的交通事故纠纷,4年前,浮梁县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速裁法庭。去年以来,该庭共协助交警部门诉前调处交通事故案件32件,协助县委、县政府调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2件,诉讼调解13件,判决6件。

        依法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是景德镇两级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普遍实行的一项有效整改措施。乐平市、浮梁县及昌江区法院依托人民法庭的网点优势,积极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珠山区人民法院在各社区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定人、定时、定点,宣讲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众,把司法为民触角延伸到珠山的每个社区。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55场,上门调处纠纷386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137次。

        司法救助暖民心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2013年底,在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因病入院的65岁申请执行人李某从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800元执行救助金后连连致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因被执行人陈某拖欠其稻谷收购款不还,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但陈某并未依法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而是玩起了“躲猫猫”。虽然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而其财产又难以寻找,所以该案未能执行到位。后李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其无儿无女,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平时主要靠种稻谷维持生活,入院时从亲戚处借来的几百元钱早已用完,面临停药甚至被迫带病出院的境地。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为其办理了执行救助申请,并及时将救助金送到医院,为其续上了医药费。

        近几年来,昌江区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司法救助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压缩自身行政支出,充实救助基金账户。2013年,该院共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近25万元;为12名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款1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有力地促进了案结事了。

        2013年4月9日,被害人刘某因自家后院菜地事宜和年近83岁的邻居张某发生争吵,并被张某从地上拾起的石块砸中,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乙级。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到昌江区法院,刘某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经阅卷和谈话,法官了解到刘某带病下岗多年,家境非常贫寒,这次受伤住院花费了4000多元,更是雪上加霜。而张某年过古稀,子女也是下岗工人,家境和刘某一样。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刘某同意只要求张某支付4000元医疗费。但张某从亲属那里东拼西凑也才借到2000元,案件的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案情被反映到院领导那里,最终同意从救助基金里拨付2000元救助刘某。承办人同张某家属一起,及时将4000元钱送到躺在医院治疗的刘某手中,有效地化解了这一邻里纠纷。

        开门纳谏求诤言

        “庭审各个环节衔接自然流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但略有遗憾的是合议庭作用发挥不明显……”去年7月上旬,景德镇中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市刑事庭审观摩暨审判业务培训活动,特邀各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各界代表32人观摩庭审并作现场点评,从中收集整理出规范庭审的指导意见28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其中,就是为了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汲取民意,以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水平。”该院副院长黄武谈到了举办这次活动的初衷。

        今年4月8日,12名律师代表在景德镇中院举办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直言不讳,一共对法院提出了47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都很犀利,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主持这次座谈会的景德镇中院副院长张田安坦言,“这次院党组指派我带几个综合部门的年轻干警参会,就是想听真话,所以大家没有什么顾虑,能够畅所欲言。

        为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查摆“四风”等问题,景德镇中院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了“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面向普通群众”的“三面向”原则。为此,该院组建了8个纳谏工作小组,院领导分任组长,规定每个小组至少要走访20户居(村)民、10个案件当事人、2家企业,征集意见和建议20条以上,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目前,8份调研报告均已形成,翔实的数据、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整改建议,为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据统计,今年以来,景德镇两级法院深入村镇和企业进行走访,面向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纳谏2600余人次,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987条。“通过走访,在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呼声的同时,也体验到了基层群众的苦与乐,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自身的职业使命感和生活幸福感。”景德镇中院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硕士研究生小胡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