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人流低龄化仅靠说教还不够

06.11.2014  11:35

  近日,长春一家生殖医学中心的医生王红向媒体披露,一名18岁女学生两年内多次流产,因为与一名男同学同居,几乎隔几个月就来找她一次。每次女学生都一脸泪,而男同学都一脸歉意。据广东省疾控中心的一项监测结果显示,性行为低龄化已经成为危害青少年健康的主要危险行为之一。该省疾控中心2013年的调查数据显示,100个大学男生中约有3人曾使他人怀孕,而1%的女大学生曾怀孕。(11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

  个案令人心酸,数字让人吃惊。要说责任,学校、家庭、社会均难辞其咎。未成年人性认知模糊、失衡、混淆,性抑制力薄弱,判断能力、防御意识低下,尤其刚刚挣脱父母监护的大学生,学校更应接管束接力棒,做好性道德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恋爱观、贞操观、忠洁观,但现实往往多偏重于事后说教。一出问题,要么隐瞒,要么“私了”,对当事者公开处罚的几乎没有。

  而我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又体现在何处?随手打开电脑,那些让人看了脸红心跳的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充斥其间。即便没有电脑,电视、手机、报纸、杂志以及路边满眼的成人用品商店等,似乎这个世界,就是个荷尔蒙恣意飘飞的世界,时刻撩拨着孩子的性心理。一些医院还堂而皇之走进了高校,什么“学生人流优惠卡”、意外妊娠免费手术等“优惠”活动,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拉起“关爱”的幌子,大赚昧良心的钱。这还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害人的,是给孩子留下“怀孕没多大事”的错觉,不断结出累错不改的恶果。

  笔者家乡有句话叫“青涩的果子不要摘”,就是说什么年龄就该做什么年龄的事。未成年人学习为重,精力分配如何,往往决定着个体素养和潜在道德走向。一个孩子,若致他人怀孕,却没有负疚感,没有补错意识,甚至还引以为豪,能指望他长大后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和担当的人吗?一个没有道德是非感的孩子,又能拥有一个怎样的未来?引导未成年人的性道德意识,既要防止对他们的性行为矫枉过正的“宽容与理解”,更要消除性环境污染,把好精神文化产品入口关,给他们构建一个绿色交往空间。

  对于人流低龄化现象,2年前中国社科院教授陈一筠给出的数据是“未成年手术患者比例达到40到50%”。这更让人触目惊心。陈教授建议让孩子学会建立三道“防火墙”:防止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避孕和紧急避孕;3个月内终止妊娠。惜这三条药方都仅仅局限于孩子这一头,高估了他们的克制力。

  人流低龄化让孩子流泪,家长滴血,这是社会之殇。所以,防止人流低龄化,仅靠说教还不够。整天忙于解决一个个具体孩子的“肉痛”也不行,根本还得靠制度,就是要将未成年人性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将说理教育与法律干预相结合,有奖惩,有考核,尤其要突出对“出事”学校的责任追究,并让“肇事”学生及其监护人付出相应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