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老人“坦然”求死,政府岂能坐视?

31.07.2014  13:15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同时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项目主持人的刘燕舞用6年时间走进湖北、山东、江苏、山西、河南、贵州等11个省份的40多个村庄。他发现,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农村老人将自杀视作正常,称喝药上吊比儿子可靠。(7月30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个令人心情沉重的新闻。相信每一个有良心的人,面对将自杀视为正常的老人,必如万箭穿心般痛彻骨髓。而对老人子女“盼死”的愚妄残忍,更是愤怒到血脉贲张!对他们,道德谴责显然没有意义,唯有用法律手段,才能还老人以生命最后的尊严。然而,不得不说,老人“坦然”求死的根源,还是老人赡养这个老问题,只不过被老人用这种惨烈的方式,撕裂呈现到我们面前。

  关于老人赡养话题,总是道说不尽。无论从道德角度还是法律层面,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子女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却并非那么简单,一方面,要看子女在主观上是否有行孝的道德自觉,而另一方面,也要看客观上是否具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和条件。前者有法律撑腰,但后者呢?靠子女吧,进城务工的他们,很多连自己立足城市都有问题,如何有精力腾出手来照顾自己身在农村的年迈父母?靠老人自己吧,更是不现实。除去4.6%依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绝大部分依靠土里刨食,即便“不饿死”,但又如何保证“不病死”、“不寂寞死”?都说人性是温暖的,爱心是常在的。老人坦然求死,有关方面却能坐视不管,那么,每天为基本生活担心着的60.8%的农村老人,他们的晚年生活,岂能不令人担心、揪心?

  老人幸福否?我们常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作为标准,然而,有关老人饿死、冻死、自杀的新闻又时有所闻。这本身就说明,老人的“养、依、乐”在现实社会,已不仅仅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在农村养老面临着比城市居民养老更难的当下,必须通过顶层制度设计来纾解农村养老困境,即便囿于现实条件,目前还不能建立兜底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起码应让我们看到向公众预期目标迈进的脚步。这体现的不仅是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是一个民本政府为民责任的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