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规定埋葬期限”能善什么后?

11.08.2014  11:22

  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云南昭通地震灾区采访时,均有死者家属反映,“上面”在确认死亡信息后,都给口头规定一个很短的埋葬期限。家属称被告知,晚一天,两万元抚恤金要扣掉5000元。这让家属很反感。因为按当地习俗,入土为安也要选个好日子。“不能人性化一点吗?”(8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尽快将遗体处理完毕,这既是为了灾后防疫需要,也符合难属希望亲人早日入土为安的愿望。两者并不矛盾。但这种通过扣除抚恤金的方式逼迫难属将亲人早入入土为安的方式,无论于情于理,都难以让人接受。

  灾难的突然降临让亲人瞬间殒命,需要给难属一个接受事实和平复情绪的过程。这需要时间;作为一个最讲究慎终追远的国度,人死虽不可复生,但生者对死者必须的追思、悼仪必不可少。这,需要时间。而且,就在本地,人们有者千年未变的择良辰安葬亲人的习俗。草草下葬,有违习俗,更是对生命的大不敬。这,还是需要时间。都需要时间为何有些人就等不得?甚至连难属伤心的机会都要剥夺?

  人死天塌,惨极痛极。死者何以告慰,生者何以心安,这是根本问题。这就要求,对灾民的善后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在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决定里都能时刻看到愧疚和悲伤,痛惜和体恤,善意和善心。不说2万元丧葬费被克扣或当做“赏银”已属违规违纪,用“晚一天扣掉5000元抚恤金”逼迫人们草草“擦干血泪,掩埋尸体”,又将亲情、生死以及风俗习惯置于何处?

  死者为大。没有什么东西的价值高过人的价值。用金钱赎买式的善后,不仅是对逝者尊严的凌辱,也是以大局之名逼迫难属重利轻义“向钱看”。如此撕破难属灰色人性再予以嘲弄示众,我们看不到丝毫人性,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对难属感情伤口撒盐的刻毒阴险。如此缺乏人性的做法,是“善后”还是要引发对立情绪?

  我向来以为,我们的国民是明事理懂大局的,尤其是灾区民众,跟他们说通情理不会多少难度。但有个前提,就是工作能做细做实一点,能多些温暖和诚意,多给他们提供纾解情绪的渠道和心理支撑,能对他们的心灵进行抚慰疗伤。最关键是能让他们看到未来和希望。“上面”本应是他们最可依靠的肩膀,然而,这样的肩膀在哪里?面对灾情,有灾民感叹“以后该怎么办”?他们的迷茫和担忧,其实也是我们的迷茫和担忧。

  抗震救灾,不仅是灾区的事,也是全国人民的事。如何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力量,帮助能够迅速重新站立起来?同情之外更要行动。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帮衬着想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