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暗藏“奸情”:贼人竟是断背爱人
9月14日,红谷滩的胡先生下班回家,发现两部手机和3000元现金失窃,遂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发现胡先生家门窗完好,没有被撬或技术开锁痕迹。
“报案人是一个人住,据他反映也没有其他人有他家钥匙。”民警说,经反复勘察,基本可以确定是熟人作案,但胡先生却坚称没有熟人来串门或有钥匙。民警反复与胡先生沟通后,胡先生终于说出了“不能说的秘密”。原来,胡先生是同性恋,事发前几天,一名网上认识的男子到过他家,两人“缠绵”了几个晚上。
胡先生称,男子姓项,湖北荆州人。去年8月,他在网上认识了同为同性恋的项某,双方经多次联系,终于约定了见面时间。
9月11日,项某来到南昌,两人在一起住了3天。14日上午,胡先生外出上班,项某不久也离开。
民警立即对项某的行踪进行研判,发现其已回到湖北荆州。9月20日,民警赶到荆州,在一家宾馆内将项某抓获。当时,项某正与一名男子在床上“缠绵”。警方在项某身上发现了胡先生被盗的手机。
经审,项某1978年生,无犯罪前科,承认了盗窃事实。
项某交代,与胡先生见面后,他觉得胡先生年纪较大,两人不适合在一起,便提出和胡先生“分手”。胡先生不肯,并拿出一叠钱告诉项某,如果“分手”,他将用这些钱再找一名“男同”。胡先生此举让项某觉得被侮辱,但鉴于自己是外地人,在南昌人生地不熟,不好当场翻脸,便决定忍耐几天再报复胡先生。事发当天,胡先生离家,项某偷走其家中财物后返回老家。
据悉,项某在老家做小生意,已结婚生子,经济条件不错,家庭和睦,家人对其喜欢同性一事不知情。
项某说,因自己是“双性恋”,所以经常瞒着妻子在外面与男人“缠绵”。他与同性都是通过网络认识,每次出远门与“男同”约会,都告诉妻子是外出谈生意。项某反复央求民警不要将其是同性恋一事告知家人。目前,项某已被刑拘。(江南都市报记者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