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征:靠威胁与侵害能得到爱情?

30.03.2015  11:33

  因为向男友提出分手,29岁靓丽女子薛女士被烧得面目全非躺在医院。据家属转述,3月26日,薛与男友发生争吵,其后将酒精洒满全身,男友则点燃了酒精。目前其男友已经潜逃,警方已对此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3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尽管目前警方还没有确认是薛女士的男友亲手点燃了酒精,但是,面对提出分手的薛女士,如果其男友理智一些,不用威胁与侵害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这场闹剧也就不会发生。

  无独有偶。3月29日《华商报》报道,因不愿与女友小何分手,男子秦某身缠鞭炮,到小何家门口以死相逼。这一闹,不仅没挽回女友的感情,还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实际上,因为恋爱不成而伤害对方或者自残、自杀的现象屡见不鲜。失恋是痛苦的,与对方在一起的想法也无可厚非,但是爱情是两颗心碰撞出来的火花,是两厢情愿,是两情相悦,是互有感觉,而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强扭的瓜不甜,硬逼着别人与自己同住一个屋檐,既是对别人的伤害,自己也不会幸福。对方提出分手,即便不能做朋友,不能说出祝福的话语,最起码不能以“同归于尽”的话语威胁对方,更不能做出伤害对方的事情来。伤害对方,从一个侧面说明,你既不珍爱对方,也有暴力倾向,这更进一步证明对方离你而去的正确性。

  好说好散,顺其自然。是你的,总会来到你的身边,不是你的,早晚会离你而去。恋爱婚姻尤其如此。要取得对方好感,一方面要互有感觉,一方面要关心爱护对方,从细节上感动对方,最要不得的,就是使用威胁和暴力手段。依靠威胁和侵害,你的形象会顷刻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