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屡禁不绝,是否因处罚过轻

09.06.2015  13:50

  替考现象屡禁不绝和揭露之难,反映出打击高考舞弊立法的缺位和执法的乏力。虽然严刑峻法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对替考行为处罚过轻,无异于纵容违法犯罪。

  6月7日,全国高考第一天,首场考试还在进行中,媒体就爆出猛料,称记者卧底半年多,打入一个跨省组织替考的团伙。最具冲击力的是,就在这篇报道发出之时,包括记者在内的多名“枪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

  爆料够猛,主管部门的回应也很及时。江西教育部门通报,他们获知消息后迅速与警方采取行动,在首场考试结束前将一名涉事考生控制,其对替考行为供认不讳。与此同时,教育部、公安部都对此事表示高度重视,称坚决打击组织替考等各类违法行为。

  在考生信息全部联网和防控手段如此先进的今天,还发生有组织的替考行为,令人震惊。鉴于高考的重要性,每出现一起替考舞弊,对高考公平和公信力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因此,这则消息对社会的冲击力也是可以预见的。

  经验告诉我们,有组织的替考行为,从伪造身份证件到考生信息上网,不是中介和考生家长可以独立实现的,一般都有公职人员参与配合,很难被揭露。而替考现象的屡禁不绝和揭露之难,也反映出打击高考舞弊立法的缺位和执法的乏力。与有组织替考的巨大社会危害相比,组织者和监管者所受处罚显然太过轻微。现在对组织参与替考者的处罚,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只能援引其他法律中的伪造证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名,而一些地方执法不严、大事化小,又很难形成震慑,再加上一旦替考成功的利益诱惑,往往使被替考者甘愿冒险一试。

  如此一来就导致,对高考舞弊的打击力度和手段年年在加强,而有组织的替考行为却一直未断绝。近年来河南杞县和郸城、安徽砀山、陕西洋县,都曾爆出严重替考事件,最后通常是直接实施替考的社会人员被诉,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大多只受到组织处理,对被替考者也只是采取取消成绩、禁考一到三年等处罚。

  更有甚者,有的人换个岗位继续当官,换个名字继续考试。

  怎么破解呢?科场舞弊,在古代是重罪,甚至有人要上断头台的。虽然严刑峻法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对替考行为处罚过轻,无异于纵容违法犯罪。据报道,媒体暗访后选择报警,并得到了警方配合。我们希望,警方在查处替考者、组织者之外,还要查清是否有公职人员为替考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而在本案之外,如何让替考舞弊链条上的所有人都罪当其罚,让违法犯罪者付出的代价足以警示后来人,是更值得关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