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详解陪审员改革试点 初次任职年龄提至28岁

26.04.2015  18:4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方案首次规定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5月1日起,改革方案将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省、自治区、直辖市共50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

   资格:

  人民陪审员学历要求由大专降至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