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报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02.09.2014  18:15

  最高人民法院1日通报了各地法院近期查处的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以教育和警示广大法院干警。

  这六起案件包括:贵州省江口县法院组织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及滥发奖金案。2013年1月,该院以到海南考察学习的名义组织旅游,共计花费公款42.36万元。2013年12月,该院以召开年终总结大会的名义组织聚餐3次,共计花费公款12484元。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该院还以发放考勤奖和廉政保证金等名义为全院干警发放奖金53.3万余元。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法院超标准接待并饮酒致人死亡案。2014年2月26日晚,该院副院长陈杨广、办公室主任陈杨广等人安排晚餐接待本市仁化县法院副院长蒙军、政工科副科长蒙万庭等人。席间6人共喝掉洋酒约两斤。蒙万庭返回仁化县途中出现呕吐、神志不清等症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志新私用公车案。2014年5月,当地纪委明察暗访组暗访发现朱志新连续两天驾驶该院一辆民用牌照公务车送其小孩到学校上学。